包括羽绒被、商品煤等,辽宁市场20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对18种610批次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共发现2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流通领域不合格发现率为2.3%,生产领域不合格发现率为4.8%。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防寒取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本次抽查覆盖了电热毯、室内加热器、羽绒制品、商品煤等产品。检验发现,鞍山大商新玛特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羽绒被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羽绒鸭毛绒含量;辽宁九道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商品煤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灰分;灯塔市福春煤场销售的商品煤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氟;电热毯、室内加热器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省市场监管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